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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志超
录音:志超
背景音乐:网络
我们都知道期权属于金融衍生产品,与股票、债券相比,专业性强、杠杆高,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我们不仅要了解期权知识,还要对其风险有所熟悉。这一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期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帮助我们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
我们在进行期权的买入开仓后,将成为期权的权利方(买方)。我们都知道,所谓期权的权利方(买方)就是指通过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期权到期时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当然,期权的权利方(买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而就期权权利方(买方)而言,风险一次性锁定,最大损失是已经付出的权利金,但收益却可以很大。对于期权义务方(卖方),收益被一次性锁定了,最大收益仅为收取的买方权利金,然而其承担的损失却可能很大。(不要嫌弃志超啰嗦,志超是为新来的,对期权不是很了解的朋友多解释些,也相当于帮助老朋友重温一遍期权买卖双方的收益与风险)。有的朋友也许会问,看起来卖出期权似乎有很大的风险,但通过买入期权既赋予了权利,又锁定了损失,是否买入期权就没什么风险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期权的权利方主要面临哪些风险。
一、时间损耗风险
二、损失全部权利金的风险
当我们成功的买入开仓后,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就不需要再交纳和追加保证金,最大损失就是买入成交时所支付的权利金,这是权利方的优势。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持有的期权在到期时没有价值的话,我们付出的权利金将全部损失,换句话说,我们的损失将是100%,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风险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期权的权力方(买方)不能一直抱着不平仓的心态,必要时也需要及时平仓止损。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我们把买期权纯粹当做“赌方向的游戏”,那将面临不可估量的风险。尽管在一些文章里,期权的权利方(买方)可能会被描述为具有“风险有限,收益无限”的损益特征。但是在实际投资中,权利方(买方)面临的风险并非如想象中的那么小。因此,当我们持有权利方(买方)持仓时,仍然要密切关注行情,提高风险的防范意识。
往期知识回顾
志超
大家好!我是银河大家庭中的志超,在发现了期权这种神奇的工具后,夜不能寐,迫不及待地想一探究竟。经过多日的研习,有了一些心得,不敢独享,愿在今后的日子里,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探究期权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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